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13年暑期学校从2013年7月8日至8月11日共五周时间,请各院系、各有关单位重视并认真计划组织暑期学校的各项教学活动,以“三三制”人才培养思路为指导,将暑期学校的教学活动作为多元化人才培养和创新实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年度暑期学校教学活动主要包含以下教学内容:
1、实践教学。组织实施教学计划内外的专业实习、野外实习、工程训练、社会实践等实践教学活动。实践教学的经费主要来源于院系教学经费,学校经费待定,届时通知各院系。
2、暑期课程。根据各院系专业的教学要求组织开设暑期课程。暑期课程的排课和选课工作需按照课程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暑期课程课时费请各院系自筹解决。暑期课程的申报程序如下:
(1)新开设的暑期课程,请院系组织教师按照要求填写《暑期学校开放选修课开设新课程申请表》和提交教学大纲(内容包括课程简介与目标,教材和参考书,具体内容及对应的学时,教学形式,考核办法等,字数不少于1000字),报教务处审批。审批通过后方能开设,无论是新开课还是已经申请过的课程,教学内容至少需满足16个学时1学分。
(2)教学计划内暑期课程和延续开设的暑期课程,需上报暑期课程开课计划,不用填写《暑期学校开放选修课开设新课程申请表》和提交教学大纲。
3、暑期高水平学术讲座。各院系在自筹经费的基础上,可开设面向本科生的系列学术讲座。
4、本科生第二专业(含副修、双学位)课程。
5、各类学科竞赛培训和参赛工作。
6、开放性实验和创新创业计划。各院系可根据本院系实验室的条件,针对各年级学生的具体情况,安排部分开放性、研究型实验。结合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展各类学生科学研究活动。
7、社会实践活动。主要包括组织同学完成思政课《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实践)》的社会实践教学环节,可与团委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结合。
8、学校有关单位邀请开设的暑期特色课程、国际化课程。各院系各单位组织的暑期特色班。
9、各有关单位组织的其它类型的教学活动。
请各院系申报填写《南京大学2013年度暑期学校各类教学活动安排计划表》,并于6月7日前将填好的书面表格(教学主任签字、院系盖章)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同时电子文档通发到实践教学管理科邮箱。暑期教学活动安排审核公布后,各院系需按质按量地完成暑期学校教学任务,确保各项教学活动顺利、有序开展,并做好暑期学校的总结工作。
联系人:吴恺、董婷,联系电话:83685748,89685748 联系邮箱:jwsjk@nju.edu.cn
教务处
二0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