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说明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NRF)于1992年1月23日签署的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每年共同资助合作与交流项目。在此基础上,双方在2014年7月2日召开的中韩基础科学联委会第18次会议上达成共识,自2014年起共同资助两国科学家开展合作研究,解决两国面临的共同问题并推动两国科技发展。
二、2016年项目征集说明
(一)资助领域及说明
经双方协商,2016年度NSFC-NRF(中韩)合作研究项目的合作领域为“物联网大数据环境下制造、服务和创新研究”,主要包括:
1. 基于物联网大数据的商业智能及其应用研究;
2. 物联网大数据背景下的商业模式创新;
3. 面向智能制造的工业物联网技术研究;
4. 物联网大数据下的服务平台构建;
5. 基于物联网大数据分析和流程挖掘的流程优化;
6. 物联网大数据环境下的制造业服务管理与优化。
申请代码为G0112或G0110,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年限
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2016年批准立项的项目执行期为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三)资助经费及说明
2016年资助的合作研究项目数为3个以内,NSFC对每个项目提供200万元人民币(含)以内的经费资助(直接费用),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合作交流经费等。NRF向韩国科学家提供相应的资助经费。
请注意:每个项目中方专家的申请经费不得超过200万元(直接费用),否则将被初筛。
三、申请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三)中韩双方科学家之间应当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充分体现强强合作,优势互补。
(四)关于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请见《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限项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NSFC-NRF(中韩)合作研究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上年度获得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注:“NSFC-NRF(中韩)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3项的查重范围。
五、申报要求
为使申报工作顺利进行,请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双方科学家需要分别根据本国基金组织的要求,填写相应的申请书。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合作研究(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NRF(中韩)”,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二)中方申请人须填写英文申请书(从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首页下载),填写完毕后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三)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协议范本见附件1);中方申请人须将合作协议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四)韩方合作伙伴须在截止日期前同时向NRF提交申请。
六、基金委项目联系人
(一)NSFC
联系人:荣念赫 张永涛
电 话:010-62326998;010-62325449
传 真:010-62327004
电 邮:rongnh@nsfc.gov.cn;zhangyt@nsfc.gov.cn
(二)NRF
联系人:Ms. Soyoung Kim
电 话:+82-2-3460-5704
电 邮:sykim@nrf.re.kr
七、校内材料报送
申请人请将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在线提交,经学校审核确认后,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书及附件PDF文件二套,送科技处(暑假期间在仙林扬州楼622,89683827)。截止时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