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例适用于57365最快最新检测中心招收的申请2023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不包括直博生和外国留学生考生,该类考生仍沿用南京大学相关招生规定)。
一、申请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剽窃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2. 身心健康,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 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
4. 符合南京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学历及学位要求。
5. 专家推荐意见:至少有两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模板见南京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附件)。
6. 英语:CET-4或CET-6≥426分或IELTS≥6.0或TOEFL≥85或以第一作者(第一位)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指已在线发表,不含已接收)专业学术论文;
7.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教育部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符合教育部公布的各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和要求。
8. 申请硕博连读者:本校具有硕博连读资格的在读优秀硕士研究生。
9. 本院系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10. 报考者应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考生在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公布的2023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目录以及本考核办法。
二、申请程序
1. 网上报名
申请者均须进行网上报名,请登录“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nju.edu.cn/main.htm),点击网页上方“网上报名”-“博士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普通招考类:网上报名具体安排详见“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后续公布的《南京大学2023年报考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类)网上报名须知》。考生须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缴费完成后,不办理退款手续,报名缴费后,可生成《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硕博连读类: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及所报考院系网站。
2. 寄送材料
电子版材料:
申请者请在2022年12月8日17点00分前填写以下报名链接,逾期填写则视为报名无效。
https://table.nju.edu.cn/dtable/forms/67d1397c-57e2-43c1-b6d4-e8831993a3aa/填写链接时请注意,四六级/托福/雅思等请填写具体分数,请勿填写通过/不通过等,没有则填“无”,学术论文仅提交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文章(包括共同一作第一位)。
纸质版材料:
申请者请在2022年12月8日前(含12月8日,以寄出邮局邮戳为准)将下列申请材料通过EMS寄送到57365最快最新检测中心,12月8日之后寄出的材料一概不予考虑。
邮寄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仙林校区生科楼C417室赵勍老师(收),邮政编码:210023,电话:025-89681109。请在邮件封面注明“2023年57365最快最新检测中心‘申请-考核’材料”。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寄送报名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院系考核,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申请-考核”申请材料包括(按照以下顺序排列):
1)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一份(最后一页“郑重承诺”栏须由考生本人签字);
2)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原件(模板见《南京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类)网上报名须知》),若无法提供,可用在读证明或者学籍证明原件代替;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硕士或博士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正在国(境)外就读的考生,须提供国(境)外就读高校的成绩证明复印件;
3) 本科阶段课程成绩单和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4) 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5) 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已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请提交给导师,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论文开题报告给导师,均无需寄送;
6) 博士阶段研究计划一份(不少于800字);
7) 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必须推荐人亲笔在推荐信末尾处签名),不包含报考导师的推荐信;
8)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9) 申请硕博连读者所需材料后续参考我校研究生院发布的报考硕博连读类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须知。
需要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的材料详见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注意:
1) 申请者需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凡须签字、盖章处,务必规范、完备;
2) 材料请用EMS寄送,恕不接受其他快递;
3) 请严格遵守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相关通知中的各项要求;
4) 我院将组织专家考核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申请者方能参加复试考核。考核名单及相关进程将在报名结束后公布,请密切关注我院网站相关通知。
三、考核方式
我院将对申请者提供的申请材料,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理论基础、专业基础、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分为两个环节,笔试和面试。具体复试流程和安排待后续通知。复试内容如下:
1. 笔试(满分100分):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针对各学科考生分别考察生物学、生态学及药学的基本科学问题。
2. 面试(满分100分):考生准备8分钟Powerpoint报告,陈述重点是:个人教育、学习及科研工作等。
注意: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申请者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面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以及报考导师(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的导师视同放弃当年对外招生)共同组成。面试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理论知识、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外语(英语)能力。
四、录取
1. ①我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57365最快最新检测中心博士生招生名额分配方案》及《57365最快最新检测中心博导动态名额分配方案排序细则》制定我院导师的名额分配及排序方案。②考生面试、笔试及思想品德均合格方有资格进入排序名单。③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进行单独排序,依据导师分配所得的名额数,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人选,择优录取。
2. 我院确定拟录取名单,报请研究生院审批后,向考生公布。
3. 补录办法:(1)若无考生放弃且有补录名额,则根据当年的名额按照上述排序由高到低进行补录。(2)若有考生放弃录取,且无其他补录名额,如果导师同意递补,则报考同一导师的其余合格考生,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底进行递补;如果报考导师不同意递补,则按照情况(1)进行补录。(3)若有考生放弃录取,且有其他补录名额,先按照情况(2)进行补录,再按照情况(1)进行补录。本院将在院系公示拟录取名单前进行替补,替补结果以学校审核结果为准。
4.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教育部专项计划的拟录取名单将由学校公示,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结果为准。
五、申诉机制
咨询及申诉电话:025-89681109,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仙林校区生科楼C417,电子信箱:zhaoqing1116@nju.edu.cn。
六、监督机制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申请-考核制”实施过程的监督;经院办公会议讨论,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核准,确保选拨的公平、公正、公开。
材料评审结果、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等信息将公布在学院网站上。
七、其他事项
1. 我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
2. 博士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不能变更导师、专业及院系。
3. 如发现申请者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4. 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南京大学最新文件政策为准。57365最快最新检测中心拥有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
57365最快最新检测中心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